2025年10月10日 星期五

當我們談「遷村」:從花蓮堰塞湖看見台灣防災治理的兩難

台灣位於板塊交界、地形陡峭,極端降雨日趨頻繁,山崩、土石流與堰塞湖等災害已成常態威脅。當重大天然災害侵襲、家園瞬間消失時,避險性遷村常成為政府維護生命安全的必要手段。花蓮光復的堰塞湖事件,使得「要不要遷村」再度浮上檯面。

然而遷村是很複雜的議題,當我們把鏡頭拉回過往——南投廬山、高雄小林村、屏東古茶布安(好茶)等案例提醒我們:若只把遷村當作「避災工程」,治理現實很快就暴露為一組難以調和的兩難人命至上的效率 vs 以人為本的文化與自主


兩難之一:效率至上的「父權式遷村」

極端事件當下,政府的直覺是「快」:迅速安置、及早復舊。莫拉克風災(八八)後的處置就是典型實例——以「不蓋中繼屋、直接蓋永久屋」為口號的加速重建,初衷在效率,但副作用是父權式決策:程序多以「替你想好」的方式推進,民眾仍在辦理後事、社群尚未復原時,就被要求在倉卒時限內做遷村公投與長遠抉擇。

  • 小林村案例中,我們清楚看到**「切割式重建」**的後果:社群被打散到不同園區與地段,老鄰里被迫分離,公共生活中心難以重組。居民口中的「小林人愈來愈遠了」,就是社會網絡斷裂的具體感受。

  • 廬山(仁愛鄉)的遷建討論過程,政府以風險為由強調「該走就走」,但實務上對於地權、融資、產業轉型的細節說明不足,讓居民難以評估未來,強化了「被決定」的受害感。

我們看到的現象:效率至上的推進,往往只解決「住哪裡」的技術題,而忽略了哀傷處理、社群治理、文化延續等人本面;結果就是外觀看似快速,內部卻積累信任赤字,長期以社區撕裂的形式反撲。


兩難之二:提前避險的「國土規劃」困境

遷村為何常常慢半拍?很大原因在於平時的國土規劃不到位

  • 廬山長年災害風險為例,專家早有對地質敏感、河道變遷、坡面不穩的警訊與圖資,但真正要落到可供遷建的「安全地點、法定用地、九大管線」時,才發現缺乏事前盤點與跨部門協調;災後才啟動選址、審議與整體規劃,注定時間冗長。

  • 小林村與多個莫拉克後園區也凸顯同樣難題:我們有土石流與崩塌潛勢圖,但圖資沒有轉化為可操作的「避險型空間預留」——沒有在平時啟動禁限建策略、替代地備援、公共設施前置。等到堰塞湖或大規模地滑的風險浮現時,才臨時尋地、臨時設計、臨時協調,治理成本直線上升。

我們看到的現象:社會在承平時期避談風險與遷村,公部門也缺乏政治誘因去先做不討喜的「預留地與限制使用」。災來臨時,只有倉促治理可用——這不是技術問題,而是制度性拖延


兩難之三:生存經濟與文化傳承的失衡

原住民族而言,遷村不是搬家,而是可能與祖靈地、傳統領域的連結被切斷。

  • 古茶布安(好茶)部落遷至禮納里永久屋後,族人離開了熟悉的山林經濟與傳統獵耕環境。若新址欠缺耕地與生計配套,族群被迫改採薪資勞動,一旦景氣轉差或工作不穩,便陷入**「喪失生計的難民」**風險。祭儀場域、傳統路徑與在地知識也因此難以延續。

  • 小林村等案例,青年因新址就業機會有限而再次外流,長輩留守,社區公共性逐年弱化,形成二次離鄉的結構。

我們看到的現象:當遷村被視為只要把屋「蓋起來」,卻不把文化、土地與產業放進同一張藍圖,短期的安全換來長期的社會脆弱,災後身分從「自然災害受害者」轉為「社會結構性弱勢」。


從「風險管理」走向「人本治理」

遷村是高風險的政治決策,也是一面照妖鏡:照出了我們平時的規劃缺口與災後的治理失靈。若要避免花蓮堰塞湖成為下一個重演場,我們必須把「避災工程」升級為「風險治理+社群復原力」的雙軌設計。

  1. 把風險評估前移(ex-ante risk governance)
    在政策推動初期就完成遷村風險矩陣:除了「災害再發生」這類外部極端風險,同時評估內部治理風險(溝通失靈、地點難產、補償爭議、居民堅持工程整治等)。前期講清楚策略與時程,才能降低後期的不確定性與對立。

  2. 建立「單一窗口+整合專案辦公室(PMO)」
    過往在廬山與多個莫拉克後園區,我們反覆看到「多頭馬車、居民求助無門」。設置跨部會PMO與社群協作平台,把規劃、設計、施工、產權、融資、社會工作整合在同一張專案看板上,縮短資訊落差,讓居民清楚知道「誰負責、做到哪裡」。

  3. 以「居住權」為核心處理融資與產權
    面對弱勢戶的貸款門檻與債信風險,可採「先建後售/先租後售」等機制,並同步處理產權移轉抵押可用性,避免「屋蓋好了貸不了款、最後無家可歸」的二次傷害(這在莫拉克後若干園區都有前車之鑑)。

  4. 把文化與生計納入設計基線(design baseline)
    參照古茶布安—禮納里的教訓,遷村藍圖須把祭儀空間、社群聚會、族語教育、傳統路徑/獵徑、社區型產業寫進「一開始」的設計條件,而不是事後加掛。安全不是唯一KPI,「可持續生活」才是。

  5. 把「預留地與替代地」做在災前(land-use preparedness)
    把土石流/崩塌/洪氾潛勢圖資轉化為可操作的空間預備:在高風險區周邊預先布局替代地池(land bank)、完成基礎盤點與管線預設。這不是烏鴉嘴,而是節省災後時間成本、避免倉促治理的唯一解。

結論:從「避難」到「共生」——讓遷村成為治理的起點

花蓮堰塞湖危機再次提醒我們,災害不只是自然事件,而是一次治理的壓力測試。從廬山、小林到好茶,我們早已看過三種困境:太急的效率、太慢的規劃、太淺的文化理解。要讓下一次遷村不再重演同樣的錯誤,重點不是「做得更快」,而是「改變做事的方向」。

第一,從命令轉向對話。
遷村不該是行政命令的終點,而應是公共協商的起點。只有在決策過程中納入居民、部落與地方政府的共識,防災政策才能從「我們幫你決定」變成「我們一起承擔」。

第二,從工程轉向治理。
防災不只是蓋堤防、建永久屋,而是要在災前就有整合式的國土與風險規劃。把圖資、法規、社會資源結合起來,建立可啟動的避險預備方案,當有風險就開始思考,才不會每一次都在危機後倉促起跑。

第三,從安全轉向生活。
遷村的終點不應只是「安全」,而是「能繼續生活」。文化、土地與生計是社群的根,若沒有這些,安全只是暫時的庇護,而非長久的安居。


參考資料與文獻

林怡資, 陳皆儒, 劉家男, & 劉一中. (2018). 災後遷村計畫政策風險評估-以南投縣廬山為例. 農業工程學報, 64(4), 94-111.

謝志誠, 張紉, 蔡培慧, & 王俊凱. (2008). 臺灣災後遷村政策之演變與問題. 住宅學報 (論壇), 17(2), 81-97.

撒沙勒, & 台邦. (2012). 災難, 遷村與社會脆弱性: 古茶波安的例子. Taiwan Journal of Anthropology, 10(1), 51-92.

災難,然後(三):遷村的思維(泛科學)

【災後重建】莫拉克風災過後|遷村的欲走還留 | 我們的島

父權式遷村遺憾:三個小林,拼不回一個共同的家園(報導者)


2025年9月29日 星期一

馬太鞍的夜晚:被忽視的基層防災重量

災害與傷亡,都是我們不願見到的。災後,人們往往追問:我們到底哪裡出了問題?但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有沒有可能,我們先站在「科學調查人員」,以及中央與地方的「防災基層人士」的角度,來看看這次事件?

初期調查:隱憂浮現

七月中,馬太鞍溪因大規模崩塌形成堰塞湖。調查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,判斷雖然沒有立即危害,但因位處深山,短期內難以處理,只能依靠監測。這是風險的起點。

防災演練:未雨綢繆

隨後,災情模擬與防災演練展開。八月初楊柳颱風來襲,預防性撤離近 700 人,成了第一次「實戰演練」。八月至九月初,專家們推估最可能的情境是「晴天溢流、下切沖刷」,防災方針依此調整。

專家分歧:情境拉開落差

然而不久後,另一團隊提出「溢流水具有高含沙量」的見解,重新評估災難情境,認為影響會比原先估計更嚴重。撤離人數因此從 690 人暴增至 8000 人。對基層人員來說,這不是一組數字的差異,而是一場難以承受的考驗。

與時間賽跑:基層的夜晚

原本是寫了一段故事,然而得到更多資訊後,我對於 9/22~9/23 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,為什麼有災民不知道災害就在身邊?為什麼有人真的就沒撤離危險區?目前仍有待更多民眾證詞與司法調查來釐清。但可以確定的是,當時的資訊傳遞與撤離狀況,與我們理想中的防災應變之間存在落差,也顯示出未來仍有很大的改善空間。

人力與收容資源的不足、對災害情況的誤解、平日的應變壓力不足,加上訊息傳遞的混亂,使得第一線的各種應變,都難以完全符合應有的防災標準。這種經驗提醒我們:防災規劃不只是紙上演練。當然,也有可能事實不是如此…但資訊不足在此就予以保留。

(9/30 19:40更新,先前的資訊並未查到,有許多的資訊與報導皆指出在撤離與安置上,地方與中央有很大的落差,詳請可見留言中網友提供的資訊。而到底災難撤離的現場出了什麼事情,希望有在場者提供資訊,感恩。)

專業語言與在地轉譯

在這樣的混亂中,還有另一層困難:專業語言的落差。對防災專家來說,「壩頂溢流」意味著水位一旦超過堰塞湖壩體,將沿著脆弱結構下切,進一步導致潰壩,後果極為嚴重。但對一般民眾而言,這些詞彙既陌生又抽象,很難從中感受到真正的危險。於是當基層人員拿著公文或報告去宣導時,常常換不來實際的警覺。

這時,大馬村村長的角色就顯得格外重要。他先理解專家的意思,再用村民聽得懂的話去轉譯,把「壩頂溢流」解釋成「水會突然衝下來,把村子淹掉」。正因為這樣的在地語言,才讓村民意識到危險,願意全村撤離。這種「防災轉譯」的力量,比任何遠端廣播更直接。

溢流與悲劇

9 月 23 日,堰塞湖最終發生溢流,洪水與土砂一路沖刷下游。截至 9 月 28 日上午 9 時,已造成 17 人死亡、7 人失聯、93 人受傷。這是我們最不願見到的結果。

然而,若沒有前期的監測、預防性撤離,以及基層人員日夜奔走,死傷恐怕還會更為慘重。許多及時撤離的居民,以及選擇上樓避難的人們,才得以在災難中保全性命。

結語:從事件看未來的防災精進

這場事件也提醒我們,未來的防災有許多可以精進之處。

初期階段,或許就該納入更多情境來擬定計畫,而不是只鎖定單一模式。同時,及早進行科普宣導,讓居民理解「堰塞湖溢流」的危險性,才能在真正需要撤離時產生共識。

風險評估階段,科學的不確定性無可避免,但這正是不同團隊比對、互相挑戰的重要性。透過多方專業交流與討論,才能避免單一觀點下的盲點,讓風險評估更貼近實際。

制度層面,雖然《災害防救法》清楚劃分了中央與地方的權責,但這次經驗顯示,「計畫」層級的交流仍不足。或許我們該從「明確分工」走向「重疊合作」——即便會有部分重複的努力,但能讓計畫更完整、更有韌性。《災害防救法》裡其實已經寫得很清楚:中央主管機關在災害防救中的職責,不只是「指揮、督導」,還包括「協調」。但在實務上,我們常常只看見前兩者,卻忽略了後者。這次的經驗提醒我們,真正能讓防災體系更有效率的,往往不是權責的爭奪,而是跨層級、跨專業、跨社區的協調與合作。

在這次事件後,也有人提出「遷村」的聲音。從防災角度來看,這確實是一種長期降低風險的作法。但在實務上,遷村意味著拆離既有的家園、土地與生活網絡,對居民而言不只是經濟壓力,更是文化與情感的斷裂。這樣的決策需要龐大的社會資源與長期規劃,並不是一句口號就能完成。與其寄望快速的遷村,不如在日常防災教育、社區自助與互助機制上下更多功夫,才更貼近現實。

因此,在社區層級,互助精神依然是防災的基石。像大馬村村長的例子提醒我們,防災不只是專家的責任,也需要在地的領導與互助。當地居民願意彼此提醒、互相扶持,比任何政策更能在關鍵時刻守住性命。


註:本文目的在於提供防災精進之參考。文中所涉災情資訊,主要整理自《風傳媒》《報導者》相關報導與《馬太鞍溪堰塞湖監測紀實》等資料,若與實際情況有出入,歡迎提出證據指正。